消防员职业发展空间怎么样?衔级晋升、退出安置有哪些政策?

   日期:2023-03-27     浏览:315     评论:0    
核心提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应急管理部教育训练司有关负责人曾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司、应急管理部教育训练司有关负责人曾就《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试行)》有关问题进行了解读。其中提到了:“今后,消防员职业发展前景如何?”

消防救援是救人于水火的崇高事业,消防救援队伍作为同老百姓贴的最近、联系最紧的队伍,在全世界看都是备受尊崇的群体,被称为“平民英雄”“最美逆行者”“最帅的一群人”。转制后,消防职业必将是一个社会瞩目、受人尊重,可以实现人生价值的崇高职业。

首先,年轻人能在这里接受纪律部队的锤炼。消防救援队伍是一支具有光荣传统、功勋卓著、英雄辈出的队伍,转制后仍然按纪律部队的标准来建设。来到这支队伍,可以磨砺出顽强的意志、培养出过硬的作风、塑造出良好的品行、锻炼出健硕的身体,从而在青年阶段就为人生历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第二,有更加良好的职业条件。按照政策设计,新招录的消防员,第一年进行入职培训,第二年跟班见习,第三年才正式参加执勤战斗,这更加符合消防员的成长规律,有利于每名消防员提升职业素养、积累工作经验。

第三,有良好的发展上升空间。消防员的成长渠道畅通,只要努力工作,多数都能达到工作满12年由政府安排工作的条件;不少还能逐级晋升到消防长(高级消防员),满足退休条件的可以退休;现实表现优秀的还可以考学,选送到消防院校培养后提拔为指挥员;即使中途退出,达不到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也要按规定给予经济补助

所以说,消防员无论是职业发展,还是退出安置,都有良好的保障,消防救援是值得有志青年作为人生选择、为之奋斗的事业。

那么关于消防员衔级晋升或退出安置,你了解多少呢?

消防员衔级晋升政策

晋升对象

工作满2年、5年、8年的初级消防员;

满12年、16年的中级消防员;

满20年、24年且达到本衔级规定工作年限的高级消防员。

资格条件

1.身体、心理健康,品行良好;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能胜任本职工作;

3.晋升二级、一级消防士和三级、一级消防长应分别取得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等级;

4.经过相应培训且考核合格;

5.本衔级工作期内各个年度考核结果达到称职以上;

6.晋升三级消防长,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晋升程序

消防员衔级晋升按照基层推荐、机关考核、公示、组织批准的程序办理。

优先保留

1.参加全国消防行业职业技能大赛决赛以及全国性比武竞赛取得前5名的;

2.本衔级内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3次三等功奖励的。

晋衔定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以及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资政策有关规定,下达消防员晋升消防救援衔命令,核定新的衔级工资档次。其中,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取得全日制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消防员晋升消防救援衔,其按照规定学制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的时间视同工作时间,但不计入工龄。大学毕业生消防员晋衔定档情况报总队队务处审核备案。

消防员退出安置政策

关于退出对象的几种情形

1.工作满规定年限未能晋升上一级消防救援衔;

2.因身体状况、现实表现、工作能力等不适宜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

3.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本人申请退出、经批准的以及其他不适宜继续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消防员。

关于退出人员名单

1.夏秋季退出名单在8月中下旬确定;

2.冬季退出名单在11月中下旬确定。

关于退出时间

1.秋季退出时间为9月1日;

2.冬季退出时间为12月1日。

关于退出离队时间

各地时间不一,以单位通知为准。

五、关于退出消防员安置方式:

1.消防员退出后由政府安排工作;

2.消防员退出后自主就业;

3.消防员退出达到退休条件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关于安置条件

1.由政府安排工作:服现役时间和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连续工作满12年、不满退休条件;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

2.自主就业:不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符合由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且本人选择领取补助自主就业的。

关于安置去向

1.退出消防员原则上回入伍时户口所在地安置;

2.易地安置的参照《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和《关于进一步加强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就业安置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18〕27号)规定办理;

3.退出消防员户口迁移问题,参照2020年冬季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出消防员户口迁移的经验做法按规定办理。

关于移交安置

1.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出消防员移交安置工作,按照退役军人事务部、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出消防员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执行;

2.自主就业退出消防员移交安置工作有关事项暂未明确(以单位通知为准)

关于辞职与辞退

消防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具有相应任免权限的政治机关批准,予以辞退,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履行职责、不服从命令、不遵守纪律等,经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后仍不改正的;

(三)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四)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适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消防员辞职,应当向所在单位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政治机关应当在三个月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这里需要重点强调的是: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不满5年的,不得辞职。

辞职或被辞退的消防员自批准之月的下月起停发工资,不列入政府安置范围,不发放消防员退出安置补助费。

来源:消防与救援、消防员之家,消防界综合整理发布;欢迎分享,转载请标明出处。编辑:小喜;审核:小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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